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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件上传功能上线部署总体安排》(工信电管函〔2013〕98号),我局定于2013年6月17日至23日对“ICP/IP/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”进行升级,实现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化处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试点地区(天津市、福建省)的接入企业于2013年6月16日前完成企业侧系统的升级部署,升级后的系统应符合《ICP/IP地址/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系统接口规范(2.1版)》(以下简称“2.1版”);其它地区的接入企业于2013年6月22日前完成企业侧系统的升级部署,升级后的系统应符合2.1版。二、备案管理系统中部级系统、省局系统的软件升级定于2013年6月17日零时至6月23日零时,在此期间关闭部省系统企业通信服务,停止接收备案请求数据。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用户解释工作。三、升级后的备案管理系统于2013年6月23日零时后上线运行,启用2.1版接口。企业侧系统应使用2.1版接口上报备案请求,开展备案业务。四、备案管理系统升级期间,如有问题,请拨打备案咨询电话咨询,备案咨询电话:(010)66411166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
2013年5月31日